各有关公司:
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建承德市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承国控司发〔2021〕85号)规定,现需选取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发布比选公告。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承德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项目
二、比选单位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比选内容
公司通过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选,择优选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本次比选的标准是通过采购服务的质量、团队配备和报价等综合评分的原则来确定,即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承德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位于承德市高新区西区,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和满足群众文体生活需要,打造承德市地标性建筑,有效盘活市国控集团闲置资产,提高市国控集团营业收入,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由市国控集团承建承德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为依法合规的推进此项工作,需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承德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与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工作。
(二)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招标代理的相关资质或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业务,具有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和专业的人员,在承德市注册或设有办事机构;
2、投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
3、投标单位应能够委派专业团队提供相应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本次比选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需求,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招标代理服务,在获悉招标需求后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招标方案》,并严格按照《招标方案》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工作。
2.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四、拟投标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申请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公司简介;
(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及相关资质证书(附复印件);
(五)投标人近2年类似业绩,可提供近2年(2020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相关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业绩不予认可);
(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七)提供“为政府/国企等机构提供相关招标代理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八)投标方案(包括服务方案、服务优势、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问题)。
(九)提供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承德市高新区国控大厦1115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响
联系电话:0314-2055069
联系地址:承德市高新区国控大厦1115室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