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电子发票新政解读

  • 发布时间:2024-11-28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那么,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推广使用后,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还能用于报销入账、抵扣税款吗?

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购买方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购进境内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据此确定进项税额。

为保持平稳过渡,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仍可使用该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入账,购买方仍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财务人员在推广使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需要进行‌查验发票真伪,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App、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取得电子发票,并进行查验,确保发票的真实性;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从而简化增值税申报流程;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的过渡期内,财务人员仍需处理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并行的局面,确保两种凭证的归档和管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有利于‌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加强信息安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