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情况解读

  • 发布时间:2024-11-28

对房屋征税,中国自古有之。周朝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纳税频率‌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通常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从租计征的房产税通常是按月申报缴纳的,但实际纳税期限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应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一、可以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况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申请困难减免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不能预见及避免的事件。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亏损。

(三)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歇业连续6个月及以上。

(四)因政府规划等非不动权人原因,导致不动产权人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使用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

(五)经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广州市、深圳市的市辖区人民政府确定需重点扶持的企业。

(六)税收法律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士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士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士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三、建投公司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和依据

国控资产运营公司作为收购21家破产企业的主体,并对收购的破产财产进行管理。但由于刚刚起步,自有资金不足,用于支付收购破产企业资产的资金全部来自国控集团借款,且所收购资产由于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过户,大部分还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请示将承德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承德市国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进行合并,名称沿用“承德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并继承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和全部资产。并取得承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合并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按照公司合并有关规定履行程序。考虑建投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申请减免征收房产税。

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减免税政策和流程,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需要详细了解当地规定,并尽可能地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

随着形势的新发展,我们的工作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使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学习掌握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和税务机关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内容。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顺应形势进行不断总结、巩固、升华。事事要讲发展,处处以人为本,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对工作,更好的为集团子公司服务。